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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想看,广告一个接一个,“双十一”前广告挺恼人

2020-11-03

  上午,正在公司紧张忙碌的肖燕玲,手机突然“呜呜”地一阵震动。还未打开短信页面,某店铺名称开头的信息已经出现在屏幕上。“不用看,又是推销的,最近老遇到……”她略不耐烦地说道。

  

  记者调查发现,随着“双十一”电商节的临近,今年的促销活动已经提前打响预热战。而一些平台和软件出于种种原因为用户抛出的红利背后,也面临着商业道德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拷问。

  

  宋溪插图

  

  短信忒“勤快”,用户有点烦

  

  傍晚下班回家躺在沙发上,白领肖燕玲才想起来打开手机看看,都是什么信息。可不看不知道,一看手机里“躺着”五条未读的信息,都是各个电商平台店铺发来的推销信息。“有点密集了。可能是因为‘双十一’马上到了,这几天手机里的短信推销广告明显多了起来。”她说,考虑到离“双十一”越来越近,自己准备关闭短信通知,或者把短信设置为勿扰模式了。

  

  平日里,除了工作之外,肖燕玲就喜欢在网上到处逛逛。“最喜欢买衣服和食品。老公穿的衣服也是我选的。”她发现,最近的推销广告主要来自于之前自己购买过产品的店铺或者平台。“之前买过一种米粉,结果那个商家就发短信说有促销。接连两天都有,后来我回复了退订。”肖燕玲说,除了已购买过的店铺发送信息外,有时自己也会收到一些电商平台发送的直接与“双十一”有关的预热信息。

  

 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,大家表示最近手机中的广告推销类信息,确实比此前一段时间来得更频繁。“一个平台发推销广告可能还不怎么碍事,但是现在几乎是多个平台都在发促销信息,这就有些招架不住了。”市民张灵表示。

  

  “对于推销类短信,法律规定必须有消费者的同意才能发送。如果未经消费者同意就贸然发送,那就涉嫌违法了。消费者就可以去到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举报。”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说,而对于类似短信推销是否合法,则需要看当初相关平台或软件与消费者之间的协议内容如何。

  

  麻策表示,在推销广告短信的发送数量和频率方面,目前暂时没看到有特别清晰的法律限定,但是有诸如特殊时段(晚上、深夜)不允许发送等等约束。“相关电商平台和卖家必须给用户选择权,要随短信信息设置退订等功能,且不能在退订等方面设置障碍。”

  

  家电搞大促,广告惹关注

  

  每年“双十一”,家电产品的促销就是各个电商平台的一个发力点。传统的“电视、冰箱、洗衣机”三件套一直是热门。不过记者发现,电视机有无开机广告,是一些消费者非常在意的话题。

  

  每当有球赛直播或突发新闻的时候,冯明鑫就有想“处理掉”家里电视的冲动——“每次看到开机广告很不爽,也没办法关闭。几千元钱的东西,买了就只能认栽啊,以后再买就会注意了。”

  

  去年,冯明鑫在网络平台购买了一台55英寸的电视。然而他没有想到,看电视的体验却因为开机广告打了折扣。“据我了解,有的电视开机广告是15秒,有的是30秒。30秒的广告就很讨厌啊。从开机再到调整到想看的频道,还得30秒吧?一分钟就这么耗过去了,烦躁是必然的。”冯明鑫说,自己当初购买电视时没有问过客服有无开机广告,自己也没留意商品介绍页面是否有告知。在他看来,电视机强制观看开机广告的做法,伤害到的不只是消费者,也有产品口碑。

  

  记者走访线下电器卖场发现,目前在售的多款国产电视机均有开机广告。“现在基本都有广告的,没广告的价格贵啊。”有销售人员表示。而在电商平台,情况与线下类似。在普遍有开机广告的情况下,个别品牌电视机“无开机广告”,竟然成为了该型号电视的一个卖点。

  

  “不是说智能电视机不能有广告,但核心应该是保护好消费者的选择权。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、教授盘和林说,电视机之所以会有开机广告,主要原因是硬件竞争的利润越来越薄,开机广告成了利润增长点,电视机行业的盈利模式也在往这方面做。盘和林说,电视机制造商应该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,而不是强制植入广告,或者事先履行好知情同意程序,要清楚明白地告知消费者。

  

  福利满屏飞,领取有些难

  

  “双十一预热,快来领百亿津贴”、“邀请好友提前组团,一起领XXX元大红包”“双十一全网低价福利”“拉进X人,瓜分现金”……今年“双十一”步入倒计时,一些电商平台和软件开始掀起流量营销大战,向消费者发出各种“福利”。

  

  “津贴红包满屏齐飞,就是好像很难得到。”喜欢购物的向女士表示,自己已经参与很多次“双十一”活动,今年自己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继续参与,“但感觉变化不是很大,而且规则越来越复杂了”。

  

  最近,向女士向朋友转发推荐了某平台的瓜分现金链接,却遭到朋友们的“嘲笑”。“他们说这些福利只是看起来美好而已,有的软件分享后,平台就是给个两三毛钱的现金。有的App还要让用户签到。现金要真正到手使用有点难。”向女士也疑惑,分享链接“拉人”“组团”的方式,是不是浪费时间,“这些活动对消费者有多大的好处?”

  

  “按照《广告法》的规定,广告应当真实合法,而且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,但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。”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、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朱巍说,如今每到“双十一”等大促节日到来前,电商平台往往都有这样的宣传,但消费者可能领不到所谓的“福利”。“活动里面的规则往往纷繁复杂,一般人是不能搞清楚的。即便是有红包,很多消费者也抢不到。”朱巍认为,类似做法就是一种典型的误导行为,“这种行为应当算是虚假广告。”

  

  软件玩“高仿”,关闭又中招

  

  而在“双十一”预热活动进行的同时,一些平台与软件合作推出的“高仿”广告,也引起用户的热议。

  

  “您的登录信息已失效,请重新登录”,当苏丽在办公室打开某邮箱软件时,熟悉的“提醒”页面再次出现。“再也不会上当了,太气人了。”苏丽说,这个提示“重新登录”的页面,其实是一个“高仿”广告。当有用户误以为手机信息过期而登录点击时,页面就会很快跳转到某电商平台的广告。“虽然现在明白了可以不去点它,但也没办法关掉它,只有等软件广告自动倒数,然后跳转到下一个页面。”苏丽说,这样的“高仿”广告十分让人讨厌。

  

  记者调查发现,现实中类似“高仿”广告并不少。除了“重新登录”类广告之外,诸如“手机内存严重不足,请及时清理”、“您还有50元未领取”、“您的购物车已满”等,均时常出现在一些软件的页面中。而在采访中,也有消费者反映,一些软件和平台在广告设计上的“用心良苦”,同样让人烦恼。“经常看到有广告页面设置了‘关闭键’。可一旦你点击了那个关闭按键,也就恰好点开了你原本不想看的广告。其实那就是一个虚假的关闭键。”中学教师徐远峰说。

  

  “这是一种典型的欺诈行为。”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、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朱巍说。他认为,不论是广告的设计者,还是给它推广的平台和组织,都要承担相应责任。“遇到类似骚扰情况,用户既可以按照广告法的规定,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,也可以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规定,向网信管理部门举报。如果已经造成了诈骗的结果,用户还可以到公安部门报案。”朱巍说,类似广告还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,“用户也是消费者,一旦权益受到侵害,可以向消协组织举报。”(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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